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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時力黨主席的臉書貼文,真的是非常好的說明範例,黨主席本人示範了一戶擁有四間房子是如何合情合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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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時力黨主席的臉書貼文,真的是非常好的說明範例,黨主席本人示範了一戶擁有四間房子是如何合情合理,不過在他們的眼裡別人有四屋都是囤房,但她不是。。

事實上就是這樣,年輕夫妻買不起大房子,入手室內十幾坪小屋,等孩子到了需要自己房間,大概六七歲的年紀,再籌錢購入較大房產,給孩子自己的房間。如果事業不錯就出租前屋,作為後屋的貸款繳納基礎,而如果財力不足就賣出前屋,這叫換屋。

等孩子到了大學或研究所年紀,不想再跟父母住,搬回一開始的小戶型,或者在他們讀書的城市添購一個小戶型給孩子住,將來也可以租學生,是非常合理的投資選擇。

而等到這對夫妻五十歲左右,就會遇到父母身體不好需要就近照顧、就醫的需求,也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病懨懨,因此在附近的地點再購一屋,老人家出個四五百萬,夫妻出五六百萬或更多,登記在夫妻名下顯然也是一種財產的安排。

的確這種年齡段的家庭很容易有個三、四間房,這是五十到六十歲中產階級過得不差的人,常態的房屋持有狀態,也就是你人生從20歲後段開始,每十年左右就會遇到一次房產購置的決策,不是只有陳主席是這樣,太多人這樣了,這就是一個人一生的房屋持有歷程,但這種家庭卻被說成罪大惡極。

陳主席認為自己不算囤房,其實我超同意你的,我也不太認為這是囤房。要課稅可以,但這些人不是壞蛋,你也是其中之一,你的同黨同事們很多人都是其中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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